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刑 事判 决 书
(2015)佛南法刑初字第2676号
公诉机关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鹏,男,1967年3月15日出生于广东省潮州市,汉族,专科文化,原广东电网公司佛山南海供电局九江供电所所长、原南海区人大代表,住南海区桂城街道怡翠花园翠竹苑15座402房,因本案于2015年1月21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梁浩华,广东天爵律师事务所律师。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以佛南检公诉刑诉[2015]130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鹏犯受贿罪,于2015年8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朱小娟出庭支持公诉,王某鹏及其辩护人梁浩华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因公诉机关补充侦查而延期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某鹏在先后任广东电网公司佛山南海供电局西樵供电所所长、九江供电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佛山市南海华林电力电器安装有限公司的工程承接、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多次非法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李志民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10万元、港币8万元。
2015年1月,被告人王某鹏主动投案,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之后,王某鹏退赃。
就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相关在案证据予以证实,并认为被告人王某鹏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鹏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
被告人王某鹏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其所收款项是节日慰问金,是单位的一种福利,其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辩护人向法庭出示了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关于召开局2011年12月份办公会暨创先工作会议的通知》等书证,辩称,1、广东汇源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股权由佛山供电局职工持有,华林公司是汇源通公司的下属公司,两家公司本质上是佛山市供电系统的三产企业,人、财、物受供电局控制,而按照汇源通公司相关人员的证言,华林公司是经供电系统内部同意后,按照相关指引对主业单位进行支持和对主业单位领导发放节日慰问金的,被告人王某鹏主观上并没有收受不正当财物的故意,且其无职权为华林公司谋取利益,故其行为不构成受贿罪;2、即使认定王某鹏的行为构成犯罪,也应定职务侵占罪,而非受贿罪。
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鹏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63261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王某鹏退出了人民币177000元,现暂存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本案的定性问题。经查,综合相关行贿人和被告人王某鹏的供述,华林公司是为了与供电所保持良好的关系,而送给身为供电所领导的王某鹏大笔的“过节费”,王某鹏的行为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应定性为受贿,而至于供电部门与华林公司等公司之间历史上存在的主业和三产这一特殊的关系以及华林公司相关“过节费”的发放是否得到上级公司的许可等对该定性并无影响,王某鹏及其辩护人的相关辩解和辩护意见理据不足,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王某鹏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王某鹏案发后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酌情可以从轻处罚;另外本案王某鹏所在的供电部门与华林公司之间历史上存在着主业和三产这一特殊的关系,华林公司作为曾经的三产企业,按照内部指引承担对口的供电部门一些费用,这是当时形成的不规范的做法,虽然双方的这种主业和三产关系脱钩后,华林公司为了继续与供电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仍送给王某鹏大笔的“过节费”,他们之间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行受贿,但该行为确实有一定的历史渊源,与一般常见的权钱交易有所不同,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综上,依法对王某鹏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王某鹏退出的人民币13739元,由暂扣单位移送本院折抵罚金,剩余罚金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王某鹏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63261元,予以没收,由暂扣单位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黄丛西
人民陪审员 李渭雄
人民陪审员 都海莲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钟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