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陈恩泽院长出席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并作法院工作报告 。
陈恩泽院长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
大会现场
报告全文: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6日在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恩泽
各位代表:
我代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胜之年,区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等各方面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担当,践行司法为民,坚持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72568件,办结60389件,同比分别增加17.9%和20.9%,收结案总数均再创历史新高。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4863件6669人,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7件146人,严格按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审理,审结12件35人,其中包括“东平一号”重大涉黑案件。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力度,审结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55件112人,审理佛山市首宗刑事附带民事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积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审结金融等合同类案件20510件,结案标的金额115.6亿元,助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机制,在金融合同中推广司法文书送达地址确认条款,有效缩短金融案件审理周期。依法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开展“套路贷”。案件防治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7条。加强防范经济领域新类型犯罪,妥善处理“垫付宝”系列案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稳定。
服务保障社会改革发展,加大民营企业保护力度,精准适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简化“执转破”审查流程,引入网络司法拍卖处置破产企业财产,促使59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慎处理农村土地纠纷,建立司法审判与行政处理衔接机制,保障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顺利推进。妥善处理涉军“停偿”案件,平等保护军民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停偿”工作如期有序推进。
二、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努力兑现群众合法权益
充实提升执行办案队伍。先后把40名法官调整到执行队伍,65名法官助理转任为执行员,执行队伍总人数达263人,比2016年初的86人增加了205%。按照“1名法官+2名执行员+3名辅助人员”的配置,组成30个执行办案团队,为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坚实基础。
拓展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全力支持下,有效形成区委领导、区委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在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局、区税务局等43家联动成员单位通力协助下,执行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实现信息查询、财产处置、执行惩戒、执行宣传等四个维度的深度联动,“查控难”、“找人难”、“评估难”等执行难题取得突破。
推动执行模式深刻变革。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建立“执行指挥中心主导、办案流程标准化”的办案新模式,取代“承办人主导、案件一跟到底”的旧模式。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案件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运用南海执行办案大数据应用系统等技术手段,执行办案实现分段集约、繁简分流、高效运转。执行局和6个人民法庭负责案件落地执行,通过实施执行令一接三首办、执行开庭等工作新举措,实现简案快执、普案精执、难案专执。执行指挥中心运行模式及成效获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肯定,并入选广东法院执行创新案例。
营造执行攻坚强大声势。司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222人次,开展“海啸”执行行动32场,有力震慑失信被执行人。“海啸”行动获评2018年度佛山口碑榜“最佳服务案例”。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宣传,运用全渠道、全媒体、全覆盖手段,在区内交通要道、政务办事大厅、市民广场的大型电子显示屏, 500台公交车上的移动电视,农村公益电影、村居宣传栏等载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敦促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执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办结执行案件27495件,同比增加24.1%,已结案件执行到位金额36.5亿元,同比增加66.7%。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14.9亿元,同比增加28%,其它主要质效指标亦明显提升,执行工作短板逐步得到补齐。
三、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推动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开展“打击拒执抗法”专项行动,着力解决规避执行、拒不执行、暴力抗法等突出问题,对15名失信被执行人罚款42.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9件39人,区法院依法判决15件15人。加大虚假诉讼防范和打击力度,推动区委政法委出台实施意见和行动方案,完善虚假诉讼案件甄别机制,对民间借贷纠纷等10类案件严格审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9条。推动我区成立全省首个区级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委员会,联合政法其它单位,保护干警免受侵权人滋扰和攻击,切实加强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保障。
积极实践共建共治理念。推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建设,实现跨部门调解、标准化理赔、一站式化解,共调解该类案件789件。与区妇联共同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聘请22名家事调查员协助调查取证,提升家事纠纷化解水平。争取各镇街政府支持,推动循非诉途径妥善处理涉出嫁女股份分红问题,执结该类非诉执行案件2291件。积极联动镇街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妥善化解西樵聚豪雅居等房地产领域群体性纠纷。
推动涉诉信访有效化解。落实院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和包案制度,深化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机制,领导接访244件次,办结信访案件469件,办结率为98.5%,信访案件总数同比减少16.6%,执行信访占比继续下降。针对信访投诉突出问题,努力务实创新,实行“先清空房屋后拍卖交吉”机制,切实保障买受人权益;优化执行退款流程,退款周期压缩到3个工作日;无需当事人提供收款凭据,诉讼费可直接退至当事人确认的收款账户。
四、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证人、鉴定人出庭,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依法为635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有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遴选32名同志为初任法官人选,确定10名初任法官等级,为75名法官按期晋升等级,对全院109名法官助理和22名书记员的身份进行了确认。
努力提升办案工作质效。开展案件质量调研,积极走访上级法院、政法其它部门、律师行业协会以及各有关单位,全面查找影响案件质量的因素。推动民商事案件专业化审判与繁简分流机制相融合,建立与机关庭室、人民法庭办案实际相适应的繁简分流体系。加强人民法庭科学管理,调整部分人民法庭案件管辖范围,因地制宜发挥人民法庭工作优势。建立多元化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强化案件裁判标准统一,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2.9%,同比上升7.5个百分点,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3.2%,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其它反映案件质量的指标均向好提升。
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建立公益财产担保制度,在涉及见义勇为等6类民事纠纷案件中,可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财产担保。深化少年审判,委托专家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导,创新采用“网络公开课”对未成年缓刑人员进行帮教。大力推进网上立案工作,网上立案率达59.7%,受邀在全省法院网上立案工作推进会上介绍经验。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诉讼服务中心获评第二批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示范窗口,立案庭获省高院推荐为2017至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候选对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向42件案件的71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9.7万元,为2158宗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8.4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造德才兼备司法队伍
旗帜鲜明抓好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团结带领党员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建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在全院16个主要业务部门党支部建立起39个党小组,把党小组建在办案团队上。党员干警统一佩戴党徽,党员服务窗口设置“党员先锋岗”标识牌,进一步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和先锋模范意识。建立红蓝榜发布机制,以“红榜”表扬先进,以“蓝榜”提醒批评,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激励党员干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2018年受理案件总数突破7万件,比2014年翻一番的严峻办案形势下,团结带领党员干警顽强拼搏、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院,常态化开展党务督察和全面从严治党专项巡查,对存在问题抓好落实整改。严格落实过问案件全面双向登记制度,保障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对司法拍卖、摇珠鉴定、项目采购等工作进行重点监督,抓实抓细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全体干警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严肃整治“六难三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就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汇报。邀请69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区法院实地视察、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听取汇报。向人大代表邮寄“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资料,认真回复人大代表关注案件信函。先后两次召开律师座谈会,建立律师微信交流群,面向全市律师广泛征集审判、执行、诉讼服务以及司法公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区法院过去一年取得的各项工作成绩,是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等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水平有待提高,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从严从实紧抓不懈。三是队伍司法能力还不适应高质量办案要求,人才培养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第十三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三个先走一步”、“五大再造”决策部署,努力为重振南海虎威、再造高质量发展新南海提供及时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意识形态引导和司法理念教育,始终保持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司法技能教育培训,健全法官培养机制,建立多层次评价机制和多元化激励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落实“五个过硬”队伍建设要求。
二是积极履行审判职责,全力服务社会稳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立立审执相衔接的服务保障体系,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加大打击虚假诉讼力度,维护正常司法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在全区各类合同、格式文书中推广应用司法文书送达地址确认条款,提高司法救济效率。
三是改革创新审判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充分借助科技手段,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出台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中长期实施方案,设立民商事综合审判庭,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持续加强案件质量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送达难”问题开展调研,切实破解制约审判效率进一步提升的工作难题。
四是建立健全执行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根据“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总结、建立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常态化开展“海啸”执行行动,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集中力量突破“骨头”案件,保持执行强大声势。坚持开展打击拒执抗法行动,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干预执行的行为零容忍,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执行威慑力。
五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服务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针对群众利益诉求较为集中的群体性案件,积极联动镇(街道)政府、职能部门、行业主体运用综合治理手段妥善化解,助力推动我区“大调解”工作格局建设。探索建立方便、高效的沟通交流机制,加强法院与诉讼参与人沟通交流。优化诉讼服务中心职能配置,精简办事流程,努力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窗口服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等各方面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为南海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1.“两高两部”: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2.“东平一号”重大涉黑案件:即李庆根等2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案。
3.“套路贷”:是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从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套路贷”具有较强隐蔽性,且往往与黑恶势力勾结催讨欠款,容易滋生其它犯罪,如果是通过虚假诉讼方式达到其犯罪目的,对司法权威损害极大。
4.“垫付宝”:是一款网络借贷平台产品,主要为需要资金周转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垫款消费服务。由于其融资门槛较低,监管力度相对不足,容易为不法分子利用。区法院受理了34件“垫付宝”案件,审查后认为案件涉嫌经济犯罪,依法驳回原告起诉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执转破”:又称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资不抵债、达到破产界限、符合破产条件,通过一定的程序及时将企业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制度。
6.“停偿”:2016年3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分步骤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是一项事关军队建设发展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
7.执行令:是指在向被执行人发布执行令状的同时,向社会公开执行令状,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落实执行联合惩戒措施的一项举措。
8.一接三首办:“一接”是指所有执行人员的工作电话接入“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解决当事人与法院沟通联络问题。“三首办”是指符合退款(交付)条件的案件,承办人要在收到案件后的15日内发起首次退款(交付),切实提升执行效率;承办人收到案件后,要首先安排开庭约见双方当事人,告知其权利义务并披露执行信息,落实执行公开要求;承办人研判案情后,要首先制定适合本案的执行方案,明确执行思路和执行措施,落实执行规范要求。
9.执行开庭:是指通过开庭方式,把核实财产线索、审查履行情况、提示申报财产、告知财产处置情况、告知限高措施、告知失信风险、解决执行争议等执行办案流程融入开庭过程,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流程,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举措。
10.“打击拒执抗法”专项行动:南海区委政法委在2017年6月14日发出通知开展专项行动,通过综合运用司法手段、行政手段和其它制裁措施,联动全区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集中打击一批涉虚假诉讼,非法处置查封、冻结、扣押财产,拒不履行协助司法义务,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行为,突出惩戒个别妨碍司法、暴力抗法的当事人、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推动南海诚信社会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
11.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或者当事人单方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唆使他人帮助伪造、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鉴定意见等手段,通过诉讼、调解、仲裁等能够取得各种生效法律文书的方式,或者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申请执行的方式,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南海区委政法委在2018年12月20日发出行动方案和实施意见,牵头开展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建立诚信、健康、有序的诉讼秩序,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12.一审服判息诉率:计算公式为“1-当年民事上诉案件数/当年民事一审结案数”。
13.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计算公式为“{当年上(抗)诉案件改判数+当年上(抗)诉案件发回重审数}/当年一审判决结案数”。
14.“六难三案”:“六难”是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三案”是指“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