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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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法院分析毒品犯罪案件特点并提出建议

区人民法院2016-07-19 15:20:48
南海法院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996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3.7%;因毒品犯罪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共189人,占同期同刑期被告人总数的62.1%。该类案件属于我区发案数量较高的类型犯罪,呈现出犯罪主体年轻化,犯罪平台网络化等特点,需要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一、我区毒品犯罪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
    (一)犯罪主体呈现年轻化趋势。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不满25周岁的被告人共151名,占同期毒品犯罪被告人总数的12.8%。年轻人涉及毒品犯罪的数量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其中还包括有个别的“00后”。
    (二)涉毒犯罪呈现职业化趋势。2015年因毒品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633名被告人中,曾犯罪人员69名,其中累犯51名。2016年上半年因毒品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547名被告人中,曾犯罪人员48名,其中累犯41名。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越来越多的毒品犯罪分子可能以毒品犯罪作为营生手段。
    (三)女性涉毒犯罪比例较高。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因毒品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女性被告人共97人,占同期毒品犯罪被告人总数的8.2%。同期,因涉及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女性被告人占各类刑事案件被告人总数的6.3%。反映出女性在涉毒案件罪犯中的比例要略高于刑事案件的平均水平。
    (四)毒品犯罪呈现网络化特点。司法实践中发现,网络渠道逐渐成为毒品犯罪的新型平台,毒品犯罪分子通过网购制毒用具,通过QQ、微信等社交软件联系涉毒人员,通过支付宝、微信红包等方式支付毒资,并利用网购的物流渠道作为毒品运转渠道,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和分散性。如我院审理的一件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在南海区某别墅内制造了含毒品成分的“神仙水”数千瓶,通过社交软件进行销售并成功快递至四川。
    二、关于打击毒品犯罪的几点建议
    (一)建议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犯罪相比其他犯罪而言,犯罪门槛低,犯罪回报高,不要求犯罪主体具有特定的身体素质或技术手段。青少年容易在金钱或者好奇心的驱动下,走上犯罪道路。对此,建议加强对青少年的禁毒宣传教育,要区分在校和不在校的青少年,采用相适应的宣传方法;加强宣传渠道的整合,推出容易为青少年所接受的禁毒宣传节目,要重视对青少年吸毒人员家属的教育及引导,要全社会真正关注青少年涉毒问题,尽最大努力防止青少年陷入毒品的深渊。
    (二)建议加强保护涉毒人员中的弱势群体。在涉毒犯罪的女性中,大部分因身边亲友教唆、劝诱参与吸毒、贩毒,她们当中的相当一部分属于学历低、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低收入群体。由于妇女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妇女涉毒犯罪可能带来更大的次生危害。建议为有家庭成员涉毒的弱势群体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相应的工作机会,避免他们在家庭成员或朋友圈的影响下,走上犯罪道路。
    (三)建议加强对涉毒人员管控预防再犯罪。一方面,建议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收戒和管控,加强跟踪监测,预防其走上“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涉毒刑释人员的管控,一旦发现再犯罪,应及时予以打击。
    (四)建议加强对网络渠道传毒的监控打击力度。毒品犯罪涉及的毒品类型越来越多,诸如K粉、摇头丸、神仙水、跳跳糖等合成毒品,通常会包装成排解无聊的小零食,在社交软件、网络购物等渠道流通,具有较大的隐蔽性,给侦查工作增加了难度。建议网监部门要加大对毒品犯罪线索的排查,避免发达的互联网成为毒品犯罪的藏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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