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南海法院在狮山法庭召开执行大会,到庭的申请执行人有16人,被执行人有12人,当场履行完毕的案件有6件,执结标的30万元,另有4件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和解标的90万元。在申请人见证下,当场决定对6名“老赖”依法实施司法拘留。为做好此次执行大会,狮山法庭贯彻精细化管理要求,对参加执行大会的案件提前制作好汇总表格,并对到场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一一做好登记,每件案件除了主办法官外,还指定了具体的执行辅助人员,整个执行大会有条不紊,仅用半天时间就处理完相关案件,并且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何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租金、水电费等合计约3万元。法院查明,在被执行人名下分别有房产一处、小型汽车一辆,但被执行人拒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且拒不申报财产,其行为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妨害了案件的执行。在执行大会上,被执行人何某当场表示愿意履行本案义务,并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将执行款项存入法院的执行款代管款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邓某某与被执行人佛山市南海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标的41000元。被执行人是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但拒不自动履行法律义务。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通过传票、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李某主动履行义务,李某虽然口头承诺会自动履行,但迟迟未有履行。在执行大会上,李某虽然表示将立刻通知其公司员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但其行为已严重阻碍了人民法院的正常执行工作,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故依法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