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里水法庭执行大会联动新闻媒体破解“骨头案”

区人民法院2015-12-02 09:02:46

11月23日,南海法院在里水法庭召开执行大会,依法对黎某权等两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在强大的执行攻势和舆论压力下,促成一起“骨头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和解标的11万元。
    申请执行人温某某与被执行人黄某成、黄某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12017.02元,执行费1580.26元。被执行人自有一座三层房屋,但一直不配合执行工作,故意逃避赔偿义务,2013年至今仅赔偿18000元,属于执行存案中的“骨头案”。今年以来,执行法官协同测绘人员多次上门执行,均被故意阻挠,在屋内有人的情况下紧闭大门,执行人员无法进屋。执行大会当天,执行法官带同法警、测绘人员、房产评估人员和媒体记者到达黄某成住处,告知其若再恶意妨碍执行,就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在执行法官强大的执行攻势下,加上新闻媒体对案件的采访报道,对被执行人形成了有力的心理攻势,最终黄某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提出和解方案,并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承诺于第二天一次性结清款项。   
    申请执行人郑某某与被执行人郑某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2万元及迟延履行利息。被执行人拥有固定工作且有分红,自2007年判决生效至今长达8年时间,拒不履行义务,其行为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妨害了案件的执行。执行大会上,被执行人郑某棠明确表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十五天。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