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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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部署

区人民法院2015-01-20 15:39:48

一、2014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全院围绕办案质效、改革试点、作风建设这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积极克服各种实际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全院工作呈现“科学有序,稳中求变,务求实效”的良好局面。 
    (一)司法审判事务。2014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3884件,比去年同期增多3713件,上升12.3%;办结28889件,同比增加2571件,增幅为9.77%。其中,受理诉讼案件22533件,办结19584件,结案率为87%;受理执行案件11351件,执结9305件,结案率为82%。受理刑事案件4106件6299人,审结3948件5968人。受理民商事案件18079件,审结15321件,结案标的近79.627亿元,创近年来新高。受理行政案件303件,审结276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73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549件。

(二)工作机制建设。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得到落实完善,少审案件庭前调查制度得到进一步充实,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劳动争议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后,再次体现了专业化审判的优势。行政审判工作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得到代表委员的高度肯定。执行指挥中心与市一级的执行联动平台实现对接,在线查控取得实质性突破。一些人民法庭优化执行实施权配置,加强执行节点跟踪,保证每个节点的执行工作都得到监督,有力促进了执行规范和执行实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得到进一步发展,搭建起“三专合一”的诉调对接新机制。人民法庭运用诉讼保全、诉调对接、主动执行、司法确认等多种手段,积极参与社会法治建设,使司法触角深入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审判管理事务。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管理,全院审判力量分配和案件调度趋向均衡,审判活动组织实施周密,审判机制实现良好运作,取得稳步发展,体现出信息化管理、科学管理对办案工作的有力保障和支持。自觉落实司法公开,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司法公开已经成为普遍共识和基本要求。主动打造其他公开平台,成立“涉诉信访办公室”,对涉诉信访实行统进统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拓展网络访谈互动和发言人平台,广开途径听取干警和社会公众对全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回应发布社会关切的问题。
    (四)司法行政管理事务。过去一年,全院队伍司法能力持续提升,作风扎实转变,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方面,再次完成了新一轮的三个层面教育培训工作,对院庭领导加强了综合素能提升,对办案骨干加强了专业技能集训,对辅助人员强化了基本技能学习。作风建设方面,通过深入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院党组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了7项整改内容、10项制度建设规划和15项整改措施,把转变作风落到实处。坚持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工作,审务督察已经成为改进工作作风、强化队伍建设和提升审判质效的强有力手段。后勤综合方面,新招录了15名公务员和14名政府辅员同事,队伍更加壮大;任命了19名助理审判员,提请任命了4名审判员,审判力量更加充实;建成数字法庭43个、完善移动庭审设备、行车记录仪、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九江法庭的新办公大楼也在年底正式启用,司法办案更有保障。干警可以感受到的身边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正在发生着新的变化。审判调研方面,常态化的调研机制有力服务了党组决策,在“法院开放日”、“人大代表见证执行”等司法宣传活动中,干警们很好地展现了专业、高效的精神面貌,将司法公正形象通过各种媒体呈现给公众,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传播了司法公信的正能量。
    (五)司法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司法改革”成为我们国家的一个关键词。9月份,我院被省委指定为全省8个司法改革试点基层法院之一,在“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法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人财物统管”四个方面,率先开展首轮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司法改革的步伐只能向前,不能后退。正是抱着这样的态度和决心,院党组按照顶层设计思路,紧扣基层法院工作实际,稳打稳扎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每一项改革举措紧贴实际,具有实操性。在省方案明确之后,我院在改革框架内选任了123名主审法官,自行签发法律文书,独立承担办案责任;灵活任命了27名助理法官,赋予了部分审判权,并建立起相应的工作规范予以监督和保障,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得到了省法院充分肯定。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初步建立起法官职业保障机制。
    二、2015年工作部署
    新一年的工作,离不开两条主线:一是办案,二是司改。结合这两条主线,2015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四个方面:一是坚持司法公正,二是推进司法改革,三是落实司法为民,四是树立司法公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办案工作为主线,继续提升办案质效,确保司法公正。
    第一,加强办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刑事审判要继续加强量刑规范化建设,少年审判要继续完善庭审帮教、社会调查等惩教结合手段。继续深化民商事案件专业化审判,探索金融纠纷案件的集中归口审理。实行繁简分流,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中机关审理,简单民事纠纷分散到人民法庭化解,突显机关审判庭和人民法庭的不同定位。及时跟进行政诉讼法修改动向,作好充足准备,强化行政审判的规范治理功能。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促进行政机关更好地依法行政。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强化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四个统一”的职能,即“执行工作统一部署、执行案件统一管理、执行力量统一调配、执行公开全面把握”,逐步让执行局从办理具体案件中解脱出来,重点加强执行流程的节点管理,落实执行信息公开,强化执行监督,促进执行规范,确保执行监管到位。完善执行局与人民法庭之间的分段集约工作机制,继续发挥好人民法庭属地执行的工作优势。
    第二,加强审判管理的整体性和精细化。立案庭要按照专业领域和繁简分流原则,利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进行随机分案和机动调案,并作为信息化流程管理的启动环节,完善立案登记的信息录入和信息共享。审管办要根据案件数量、工作量变化,制订人案匹配的人力资源调配方案,提出促进案件质量效率的对策建议。审判委员会要根据调查研究和社会反映的意见,加强审判制度建设和落实,规范审判行为,统一裁判标准,严格结案标准。司法改革启动后,院庭领导的管理权将逐步集中在审判管理权,主要体现在对审判团队之间的工作协调、对主审法官联席会议的召集以及一些程序性、辅助性审判工作的审核把关和工作协调等。行政管理权逐步归口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集中行使。
    第三,努力实现均衡办案的常态化。结合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的实施,由立案庭根据年度办案计划,实行随机轮流派案,做到由主审法官“自动收案、自主办案,自觉清案”,促进办案均衡。1月21日之前,由审管办牵头制订本年度全院办案计划,各部门根据全院办案计划和本部门工作实际,召开本部门法官会议,确定本部门和法官个人的年度办案计划。继续推进信息化应用,强化期限管理,减少案件流转过程中的空耗期,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二)贯彻落实中央司改精神,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省“1+2”方案要求和上级法院部署,重点推进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第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责任制。全面实施以“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对审判经验丰富的院庭领导和其它法官骨干,以主审法官的身份编入审判团队担任审判长或独立办案,由合议庭或主审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规定自主签发裁判文书,独立承担办案责任。
    第二,逐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根据省司改方案,我院已经制订了初步的实施方案逐级上报,主要的改革内容是以审判为中心,构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个序列的分类管理机制。接下来的改革内容,主要是:第一,根据已经选任出来的主审法官和助理法官,结合工作实际,在庭室内部建立部分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第二,根据队伍实际状况,配套建立相应的审判辅助队伍,逐步形成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和法警等序列的单独管理,明确各类人员的司法职责;第三,配套建立司法行政人员序列,主要从事队伍管理、后勤保障等司法行政工作,逐步与办案工作相分离,探索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管理。
    (三)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完善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落实司法为民宗旨。
    第一,完善立案机制和诉讼服务。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这对立案工作提出新要求,需要在法律框架内加紧完善立案工作的程序和标准,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并通过司法公开途径提供司法指引,避免给当事人造成立案困难。要重视立案中的诉讼引导,让合适的纠纷进入小额诉讼、诉前联调、诉调对接等纠纷快速处理渠道。
    第二,加强人民法庭工作。要精准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一是要发挥人民法庭面向群众、贴近群众、方便诉讼的特点,逐步将一些涉及民生简易案件的立案权下放至距离较远的人民法庭;二是要发挥人民法庭的属地优势,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基层纠纷交由人民法庭属地审判,做好矛盾化解;三是要坚持人民法庭主要负责执行实施的有效做法,提升执行实效,最大程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将人民法庭作为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为人民调解和群众自治组织提供法律指导,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第三,深化诉调对接工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与司法改革的方向并不相悖,不但不能弱化,还应继续加强。一是要根据人民法庭、“双中心”、“法官工作室”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完善“三专合一”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实事求是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二是要积极探索解决与省委区委“直联制”中心工作的衔接,从人民法院的司法职能出发,为妥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供到位的司法保障。
    第四,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照中央改革精神、两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及上级法院具体规定,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落实涉诉信访案件分类管理和办理流程,规范工作方式和处置方法,避免“多头信访”、“缠访”、“闹访”等现象对正常审判执行工作造成干扰,主动服务和支持审判执行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司法公开,内外兼修赢取司法公信。
    第一,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当前,不少新任法官在驾驭庭审、运用调解技巧、做好群众工作等方面缺乏审判经验积累,离独立审判和基层群众工作要求还有差距。要借助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有利契机,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强化团队内部的审判指导,促进年轻法官、助理法官、法官助理的快速成长。院庭领导要发挥好召集人的角色,将各审判领域、各专业领域的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化,形成常态化办案交流机制,促进司法能力提升。
    第二,狠抓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针对当前队伍中存在的一些作风问题,要坚决拿起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勇气,革除队伍中存在的不良风气,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绝不手软。狠抓审务督察工作,确保每一个案件、每一项司法活动都坚守司法底线,原则性的问题决不能妥协、让步。加强廉政教育,重视对法官的思想引导,要让每一名法官都成为值得胜任的主审法官。
    第三,落实司法公开,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信。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审判管理措施,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让人民群众由衷感受到诉讼权利受到公平对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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