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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法院获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评为“二〇一三年度案例工作先进单位”

区人民法院2014-11-26 16:35:04
南海法院通过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收集和报送反映审判规律和实务疑难的案例,向上级法院报送了大量编写质量较高的案例,被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评为“二〇一三年度案例工作先进单位”。
    一、建立案例报送制度
南海法院注重引导法官树立案例编写意识,把法官个人的司法办案视为法治社会建设的神经末梢,通过编写案例使法官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思考得到展现和升华。为此,南海法院建立起常态化的案例报送工作机制,对案例的编写体例和报送规范作出明确要求,并把案例报送工作纳入量化考核之中,使编写案例成为每一位办案人员都掌握的职业技能。
    二、建立案例筛选制度
    为了确保案例的编写质量,南海法院明确由审管办统筹案例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对收集到的案例进行筛选,对不符合编写体例与报送规范的案例予以纠正,对优秀案例及时报送上级法院。
    三、建立案例交流制度
    南海法院依托信息化平台,将收集到的案例上传到内部网站,并在内网论坛设置讨论区,供法官交流学习,形成了良好的业务讨论氛围,对统一裁判标准,交流审判经验,解决实务疑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2年和2013年,南海法院共收集案例57篇,报送上级法院38篇。其中《原告朱彤诉被告广东浩迪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被佛山中院选定作为日常性案例,《杨新建诉李木英、胡妃远物权保护纠纷案》等案例被佛山中院作为候选指导性案例报送广东高院,《哈尔滨轴承集团公司诉杨式焰商标侵权案》被《人民法院案例选》评为年度优秀案例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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