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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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报告

区人民法院2021-12-07 18:23:22

——2021年1月29日在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恩泽

 

各位代表:

我代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等各方面关心支持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统筹抓好疫情条件下执法办案,积极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平安南海、法治南海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全年受理各类案件97376件,办结85379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508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139条,已完成其中的129条。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党建组织力建设,制定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完善党支部量化考核标准,常态化开展党务工作检查。加强党员实践性锻炼,积极开展党员驻班、志愿服务等驻点直联活动,全院358名在职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自觉参加“一报到两认领双管理”工作。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全院22个党支部结合工作特色创建党建品牌。

积极服务抗疫工作大局。组织400多名干警参与全区联合防疫检查,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常态化提供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执行等线上诉讼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特殊时期的司法服务需要。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审结口罩诈骗等刑事案件37件48人。依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合理减免租金,督促破产管理人对尚在经营的破产企业落实防疫措施。开展“六稳”“六保”专项行动,妥善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其中促使相关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企业顺利进口200万个口罩的案例受到媒体广泛报道。

二、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要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72件5244人,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6件35人,维护金融秩序安全。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36件90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36件,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服务保障民生经济。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5172件,结案标的金额161亿元。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500件,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审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03件,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审结各类商事合同纠纷案件23708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39件,办理区际司法协助案件39件,有力服务“双区”建设。综合运用和解、清算等手段,化解破产企业债务8.8亿元,推动28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市。

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办结执行案件43733件,已结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3亿元。聚焦保障民生权益,开展“海啸”行动17场次,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5558.5万元。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施“执行开庭”210598次,面对面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提升网络司法拍卖效率,拍卖成交金额11.3亿元。依法制裁失信行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30854人次,发布悬赏执行公告62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2人。

三、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实现办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开展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办结速裁案件12117件,平均结案用时33天,全院民商事案件平均结案用时同比减少5天。建立执行案件“三次分流”甄别机制4,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80天,同比减少8天。

重塑民事审判工作模式。以推进“分调裁审”机制5改革为契机,通过实行庭前准备工作集约化管理,推动诉前和解、速裁和专业化审判融合开展,逐步形成繁简分流、调裁一体6、类案专办的民事审判新模式。在新模式推动下,全院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7上升至86%,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8下降至2.4%。

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实现诉讼案件卷宗随案同步电子化,依托电子卷宗数据链条,初步建立起以电子送达、共享阅卷、文书生成、一键归档等实战化应用为支撑的办案作业新模式,在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上发挥信息化手段的基础性作用。全年共有25258件案件采用电子卷宗办案模式,9243件案件实现裁判文书智能辅助生成。电子卷宗项目登上年度佛山口碑榜。

四、坚持积极作为,助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深入开展“六清行动”9,在“线索清仓”“案件清结”“黑财清底”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依法审结“东平二号”10“南狮一号”11“4·25专案”12等重大涉黑恶犯罪案件。推动落实长效常治,常态化打击“套路贷”犯罪和虚假诉讼犯罪,协助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以及“行业清源”。

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全面融合诉讼服务中心与立案庭工作职能,集约开展对内司法辅助事务和对外诉讼服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成立劳动人事争议、金融纠纷、医疗纠纷以及消费纠纷等一体化处理平台,形成“1+5+N”诉前和解工作网络13。全年调处各类纠纷32402件,调解成功10987件,调解成功率为33.9%。区法院受理案件增长速度从2014年至2019年平均增幅的23%下降到2020年的0.9%1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从2016年的2177件下降到2020年的870件;2020年获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加大社会矛盾疏导力度。受理信访案件398件,办结368件,办结率为92.5%;全院案件案访比15下降到245比1,其中执行信访案件占比下降到37.4%,执行案件案访比下降到268比1。开展信访积案清零行动,办结全部18件长期未结的信访积案。深入细致做好问题楼盘引发纠纷的化解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相关后续执行案件。加强司法人文关怀,缓减免诉讼费411.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67.7万元。

服务法治南海建设。健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机制,成立南海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建立“两违整治”案件裁执分离机制,依法裁定准予执行案件20件。加大司法建议力度,针对社会治理问题发出司法建议47份。结合民法典实施等主题,开展各类送法活动59场次。

五、坚持重教严管,努力锻造德才兼备高素质队伍

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工作。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引导,组织开展政治轮训,不断提升干警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组织民法典系列培训,为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筑牢基础。实行青年法官信访窗口轮值机制,进一步夯实司法为民情怀。坚持突出政治标准,选拔任用一批优秀的青年干警。

完善司法监督制约机制。修订审判权责清单,压实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办案效率监督管理,案件收结存16实现良性循环。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规范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裁判标准统一。建立健全查错纠错机制,落实发改案件预瑕疵制度17,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开展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情况报告》,会同办理市、区两级政协提案7份;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初任法官遴选、参观电子卷宗系统应用等活动。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理检察建议4份。支持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304件,保障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和监督司法。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全年庭审直播案件5506件,裁判文书上网48792份。

各位代表,区法院过去一年取得的各项工作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等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工作距离人民群众的司法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案件质效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还不够到位,开展诉讼服务过程中换位思考不够充分,司法制约监督机制仍然存在短板。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围绕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要,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迈向现代化。

一是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压实“两个责任”,积极构建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是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依法严惩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深化改革开放,服务推进“双区”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完善诉前和解工作网络,开展无讼社区建设,探索实施督促履行机制,助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是不断丰富司法为民举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疫情条件下的常态化办案。聚焦解决民生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加强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诉讼服务要素集约化管理,丰富线上诉讼服务种类,不断提升群众诉讼服务体验。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导入机制,加强调裁一体工作衔接,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多元解纷服务。积极开展送法活动,增强群众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四是推动执法办案高质量发展。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案件裁判标准统一,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深化全链条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努力构建攻坚执行难长效机制。推动电子卷宗数据链条深度应用,加大电子送达力度,巩固智能办案模式,主动融入“城市大脑”建设,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强大的技术支撑。

五是努力建设现代化人才队伍。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各类人员晋升机制,促进队伍可持续发展。开展全员性教育培训,按人员序列开展续职培训,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突出抓好青年干警培养,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深化信访窗口轮值机制,落实轮岗交流制度,全面提高干警综合能力。深化党建品牌建设,创建节约型机关,营造健康向上法院文化,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等各方面关心支持下,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海、法治南海,为保障人民幸福、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1.“海啸”行动:是指自2017年开始,由区法院牵头,各执行联动部门配合,常态化实施的以矛盾化解为目的、以执行惩戒为手段、以宣传攻势为辅助的专项执行行动。2017年开展9场次,执行到位金额1048.7万元;2018年开展32场次,执行到位金额4072.9万元,“海啸”行动登上当年佛山口碑榜;2019年开展19场次,执行到位金额1018万元;2020年开展7场次,执行到位金额1228.6万元。

2.执行开庭是指将审判案件开庭方式引入执行工作,把核实财产线索、审查履行情况、提示申报财产、告知财产处置情况、告知限高措施、告知失信风险、解决执行争议等执行办案要求融入开庭过程,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流程,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创新举措。2019年实施“执行开庭”6232次,其中1124件案件当场和解,和解金额达1.55亿元,“执行开庭”机制登上当年佛山口碑榜。2020年区法院制作的《你知道什么是“执行开庭”吗?》作品入围CCTV《今日说法》栏目发起的“2020年度法律融媒体好作品展播”活动。

3.“简案快审”机制:是指对适用速裁程序以外的,被告人认罪的简易刑事案件,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通过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期限实现案件快速审理的工作机制。

4.“三次分流”甄别机制:是指在执行工作中通过三次甄别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在立案登记阶段根据案件类型、执行内容进行首次分流,在集中查控阶段根据查控结果进行二次分流,案件进入执行实施阶段再结合被执行人履行情况进行第三次的“简转普”或“普转简”分流。

5.“分调裁审”机制:是指最高院为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部署,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推动建设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提出的“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

6.调裁一体:是指区法院把34名员额法官、58名书记员和22名人民调解员编成10个调解速裁团队,由同一个团队负责开展诉前调解、速裁立案审查、速裁审理等工作,从而打破诉前和解与速裁的边界,实现诉前和解与速裁工作一体开展。

7.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计算公式为“(1-当年民事上诉案件数/当年民事一审结案数)×100%”。区法院的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从2017年的75.8%,2018年的84.2%,2019年的84.3%,逐步上升到2020年的86%。

8.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计算公式为“{当年上(抗)诉案件改判数+当年上(抗)诉案件发回重审数}/当年一审判决结案数×100%”。区法院的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从2017年的4.6%,2018年的3.2%,2019年的2.5%,逐步下降到2020年的2.4%。

9.“六清行动”:2020年4月8日召开的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主任会议提出,要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即“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10.“东平二号”案件:是指被告人张伟冲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11.“南狮一号”案件:是指被告人刘清清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12.“4·25专案”:是指被告人刘经伟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和被告人林进盘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两案。

13.“1+5+N”诉前和解工作网络:是指区法院主动融入南海区市域社会治理格局,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于2019年6月在诉讼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南海区诉前和解中心;于同年9月在大沥、狮山、西樵、九江、丹灶等5个派出人民法庭挂牌成立诉前和解中心工作室;在矛盾纠纷集中的主要领域,先后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推动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人事争议、金融纠纷、医疗纠纷以及消费纠纷等一体化处理平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先后在桂城、平洲、大沥、小塘、西樵、里水、罗村等7个镇(街道)或管理区设立调解点,逐步形成1个诉前和解中心+5个诉前和解中心工作室+N个一体化处理中心(调解点)的诉前和解工作网络。

14.受理案件增长速度平均增幅:计算公式为“{(2019年新收案件数/2014年新收案件数)^(1/5)-1}×100%”。区法院新收案件数2014年为30031件,2015年为37235件,2016年为45741件,2017年为52101件,2018年为60937件,2019年为84515件,2020年为85270件,故2014年至2019年新收案件平均增幅为23%。

15.案访比:计算公式为“当年一审案件收案数/当年信访案件受理数”。自2017年信访案件统计口径统一后,区法院受理的信访案件数从2017年的571件,下降到2020年的398件;全院案件案访比从2017年的108比1下降到2020年的245比1;其中执行信访案件占比从2017年的56.2%下降到2020年的37.4%,执行案件案访比从2017年的108比1下降到2020年的268比1。

16.案件收结存:是指法院在一定时期内的新收案数、结案数和存案数。区法院2019年结收比为100.1%,存案数比2018年减少101件;2020年结收比为100.1%,存案数比2019年减少81件。在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情况下,区法院通过采取一系列机制措施和信息化办案手段,实现了执法办案工作良性循环。 

17.发改案件预瑕疵制度:是指市中院为提高审判质量,统一裁判标准,落实审判责任制而建立的一项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具体为:市中院将基层法院被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预评为瑕疵案件,然后由基层法院自行组织评查并提出异议,市中院再对有异议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并最终认定被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是否属于瑕疵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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