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13佛南法桂执字531号

区人民法院2013-11-29

1、2013年9月4日立案

2、2013年9月25日传唤被执行人到庭谈话

3、被执行人履行探视义务后,2013年11月11日被执行人缴纳执行费

4、2013年11月12日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结案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0910285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605020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