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6日,邮寄执行通知书退件
2013年9月13日,向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发出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法院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013年9月30日,登记在周伟彬名下的34套房屋均过户到刘淑贞名下
2013年10月9日,在中国银行广州广园西路支行扣划周伟彬银行存款36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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