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13)佛南法里执字第205号

区人民法院2013-10-28

1、2013年6月5日立案

2、2013年6月17日送达执行通知书

3、2013年7月29日被执行人向本院交纳了案件执行标的39053.63元及执行费485.8元

4、2013年9月22日办理案件退费、结案手续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0910285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605020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