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29938号
邱丽彬:
本院受理原告迈巴客(广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邱丽彬、潘扬锦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29938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判令两被告连带向原告赔偿佛山市镁锌铝业有限公司拖欠原告的货款187367.7元以及佛山市镁锌铝业有限公司逾期支付货款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分别以1959.3元、42297元、41590.5元、15122.7元、60855.2元、25543元为本金,分别自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9日起计算至两被告付清货款给原告之日止,暂计算至2024年7月6日为15166.21元);2、判令两被告连带向原告赔偿律师费16202.71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敬志超独任审理,书记员由麦韵婷担任。本案定于2025年1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审判楼第9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