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605执监2号之二
广州思普睿特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文律德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诉人陈瑕文与原案申请执行人陆丽雯、黄晓玲、原案被执行人佛山市文律德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原案被申请人广州思普睿特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熊为有执行追加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已于2024年3月21日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605执监2号案的执行监督申请书、证据材料、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于同年5月13日向你们公告送达中止审理的执行裁定书。现中止审查原因消除,本案恢复审理,向你们公告送达听证传票,本院定于2024年12月17日9时在第三十七审判庭公开听证审查本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