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22156号之一
何丽萍:
本院受理原告黄文财诉被告佛山市央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何丽萍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22156号的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冯雅婷独任审理,书记员由韦可楠担任。并定于2024年12月11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审判楼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