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605执监3号之一
湖北浩方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在申诉人尹繁与申请执行人湖北硕豪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广东尹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浩方建材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尹文艾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中,申诉人向本院提出执行监督申请,本院已立案审查(2024)粤0605执监3号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已于2024年7月12日向你司公告送达(2024)粤0605执监3号案的执行监督申请书、证据材料、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中止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现中止审查原因消除,本案恢复审理,向你司公告送达听证传票,本院定于2024年10月29日14时30在第三十七审判庭公开听证审查本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