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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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605民初23574号原告庄严智库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寰誉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黄素贞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 公告开庭

区人民法院2024-09-23 16:02:21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黄素贞

    本院受理原告庄严智库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寰誉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黄素贞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23574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解除原告与被告广东寰誉建筑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一级资质股权收购合同》,合同标的3690万元;2.被告广东寰誉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双倍返还原告定金1360万元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以136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自2024年4月23日起计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截止2024年4月30日违约金暂计41706.68元);3.两被告返还原告预付款500万元;4.两被告承担保全保险费27975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冯雅婷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林熙宇、人民陪审员刘世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由陈艾玲担任。本案定于2024年11月12日14时30分于本院7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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