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23103号
周小虎:
本院受理原告董长元与被告陈远佳、佛山市南海区百盈好食品贸易商行、郎明明及第三人周小虎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605民初23103号案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一二连带赔偿原告因事故发生的全部损失合计692663.43元;2.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梁晓明独任审理。本院定于2024年11月5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丹灶法庭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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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