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粤0605民初19615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欧阳伟锋信用卡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08-14 09:54:29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19615

欧阳伟锋: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欧阳伟锋信用卡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19615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账号15****03项下的全部信用卡欠款合计人民币608626.41元,其中本金140502.3元,利息84631.03元、违约金383493.08元(利息暂计至2024年3月10日,此后的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000元;3.判令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肖英青独任审理,书记员由邓倩雯担任。本案定于2024109900在本院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O二十四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