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13856号之二
佛山市南海昱鑫照明灯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萧幸年与被告佛山市科莱欣科技有限公司、徐连兴、李德华、佛山市南海昱鑫照明灯饰有限公司、曾广杰、江燕霞及第三人中山市旭博电器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605民初13856号案的开庭传票。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梁晓明独任审理。本院定于2024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丹灶法庭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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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