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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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605民初12981号之一原告杭州丰而佳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吕硕、马勇奎、张大碧、张然、第三人佛山市英龙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佳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健金达建材门市、盐城市尧翔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成都赞术贸易有限公司、唐泽菊、吕从金、邹建军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07-24 18:42:52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12981号之一   

吕硕、马勇奎、佛山市英龙商贸有限公司、成都赞术贸易有限公司、唐泽菊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丰而佳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吕硕、马勇奎、张大碧、张然、第三人佛山市英龙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佳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健金达建材门市、盐城市尧翔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成都赞术贸易有限公司、唐泽菊、吕从金、邹建军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已于2024年6月21日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应诉材料等,因工作调整,需要再次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605民初12981号案的变更审判员通知开庭传票因工作调整,变更由审判员国俊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本院定于2024年9月51430分在第三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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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年七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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