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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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袁山与被告广州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广州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黄岐分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07-03 15:21:19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15441号    

广州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广州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黄岐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袁山与被告广州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广州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黄岐分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605民初15441号案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涤除原告的公司负责人工商登记事项;2、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林熙宇独任审理,书记员由陈艾玲担任。本院定于2024年8月21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审判楼第7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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