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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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605民初8450号之一 原告陈新良与被告佛山市南海嘉匠装修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熹园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开庭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05-30 17:15:09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8450号之一   

佛山市南海熹园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新良被告佛山市南海嘉匠装修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熹园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本院已于2024年4月12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应诉材料等,因工作调整变更承办法官,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本案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决定由审判员郭敏谊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静香、人民陪审员志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741430分本院第三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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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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