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1749号
徐美艳、广州天捷物流有限公司、徐天永: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跃幕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广兵、黄群财、徐美艳及第三人江苏满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天捷物流有限公司、徐天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提交证据副本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 1.三被告向原告支付货物损失赔偿21288元及逾期支付利息46元(以21288元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自2023年9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9月15日为46元);2.三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8000元;3.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受理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季鑫独任审理。本案定于2024年6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大沥人民法庭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