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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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605民初6093号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诉被告保焱统筹(海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高安市海中发汽运有限公司、裴建平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 公告传票

区人民法院2024-04-29 10:30:47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保焱统筹(海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诉被告保焱统筹(海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高安市海中发汽运有限公司、裴建平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6093案的开庭传票。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林熙宇独任审理,书记员由陈艾玲担任。如果你认为审判员或者书记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本院提出回避申请。本案定于2024年6月5日9时30分在本院7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判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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