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3276号
杨慧: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智拓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奥晨商贸有限公司、杨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605民初3276号案的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杨宇鹏独任审理。本院定于2024年5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丹灶法庭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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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