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5674号
赖伟斌: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赖伟斌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5674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欠款11934.61元、逾期利息及罚息7212.81元(以未还代偿本金8767.60为基数,自逾期日起按年利率24%暂计算至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止,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共计19147.42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敬志超独任审理,书记员由林晓冰担任。本案定于2024年6月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审判楼第7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