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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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605执监2号申诉人陈瑕文与原案申请执行人陆丽雯、黄晓玲、原案被执行人佛山市文律德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原案被申请人广州思普睿特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熊为有执行追加一案开庭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03-21 18:41:40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4)粤0605执监2

广州思普睿特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文律德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诉人陈瑕文与案申请执行人陆丽雯、黄晓玲、原案被执行人佛山市文律德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原案被申请人广州思普睿特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熊为有执行追加一案,本院已立案审查2024)粤0605执监2。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605执监2案的执行监督申请书、证据材料、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听证传票等。申请人请求:1、依法对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23)粤0605执异40号民事裁定进行执行监督;2、撤销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23)粤0605执异40号民事裁定第二项;3、改判裁定驳回陆丽雯、黄晓玲请求追加为(2022)粤0605执24216号案的被执行人,对(2021)粤0605民初30750、3075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原被执行人佛山市文律德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债务在认缴注册资本2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潘国盛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郭敏谊、审判员李娟组成合议庭审理。本院定于2024年5月24日9在第三十七审判公开证审查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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