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521号
广州市易通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支公司诉被告广州市易通运输有限公司、杨运平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521号的开庭传票等。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徐斯筠独任审理,书记员由欧斯迪担任。本案定于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于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