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20908号之一
佛山市圣利希门窗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丰裕盛玻璃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圣利希门窗科技有限公司、麦启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0605民初20908号],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及当事人提交证据副本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1.两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货款656371.66元及利息(以656371.66元为基数,从2024年3月2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的1.5倍计算,暂计至2024年4月1日为1132.24元),暂合计657503.90元;2.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叶再谊独任审理。本案定于2025年1月9日14时30分在本院狮山人民法庭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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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