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605民初25634号之一
广东省珍正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胡文韬: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南海区一号土炮猪肉批发行与被告广东省珍正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胡文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605民初25634号民事裁定书,该案裁定如下:
本案按佛山市南海区一号土炮猪肉批发行撤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