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粤0605民初22392号原告李小平诉被告佛山市艾芙琳内衣有限公司、唐建军服务合同纠纷公告裁定

区人民法院2024-11-20 16:25:26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22392之一

佛山市艾芙琳内衣有限公司唐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李小平诉被告佛山市艾芙琳内衣有限公司唐建军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605民初22392]因用法律规定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605民初22392之一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本案按李小平撤诉处理。

已经收取的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李小平已预交),由李小平负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十一二十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