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25575号
王星: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南海区品亿家具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金木田酒店家具有限公司、甄潮聪、劳光辉、劳创成、王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605民初25575号案的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莫文华独任审理。本院定于2024年12月11日10时15分在本院第三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