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605强清20号
本院已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珠海市佛山公路工程公司对被申请人佛山市南海区广三油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1月18日指定佛山市至顺企业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为佛山市南海区广三油业有限公司的清算组。
特此公告
附:清算组的名称:佛山市至顺企业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南善街1号一楼
联系人:郭锦峰13336421103、陈小芳0757-82250395
本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
联系人: 潘国盛0757-8625318、梁婉眉0757-81852569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