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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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605民初25866号之一原告佛山市燊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奥航卓建设有限公司、王昌桂、吴国香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11-18 18:24:04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25866号之一 

湖北奥航卓建设有限公司、吴国香

院受理原告佛山市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奥航卓建设有限公司、王昌桂、吴国香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25866号案的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郭焕桃独任审理。本案定于2024年12月23日10时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大沥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一月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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