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粤0605民初28950号之一原告佛山市旭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肇庆市高要区美纺纺织有限公司、祝应刚、莫华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11-18 18:21:4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28950号之一 

肇庆市高要区美纺纺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旭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肇庆市高要区美纺纺织有限公司、祝应刚、莫华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28950号案的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原炜独任审理。本案定于202412269时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大沥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一月十八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