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28950号之一
肇庆市高要区美纺纺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旭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肇庆市高要区美纺纺织有限公司、祝应刚、莫华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28950号案的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原炜独任审理。本案定于2024年12月26日9时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大沥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