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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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605民初25267号之二原告赵树林与被告袁州区海呐传媒工作室、严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11-18 18:19:27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25267号之二 

袁州区海呐传媒工作室

本院受理原告赵树林与被告袁州区海呐传媒工作室、严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25267号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的开庭时间变更为20251169时在本院大沥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定于2024年12月25日9时的开庭取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一月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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