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23856号之一
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广东汇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融筑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605民初23856号民事裁定书。该案裁定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广东汇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1729.98元,财产保全费791.99元,合共2521.97元(广东汇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广东汇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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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