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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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605清申20号佛山市南海松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申请一案听证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11-13 17:39:20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605清申20号 

佛山市南海松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佛山市南海中南企业(集团)公司对你公司提出强制清算申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粤0605清申20号案的通知书等。你公司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本案合议庭由审判员张尚谦、郭敏谊、潘国盛组成,审判长由审判员张尚谦担任。本案定于2024年11月22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三十七号审判庭进行听证,逾期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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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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