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王斌煌: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品奢家具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福正莱家具有限公司、王正皇、王斌煌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0605民初31374号],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本院判令:1.三被告共同向原告返还履约定金94980元及利息(以94980元为本金自2024年1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2.三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履约定金37992元;3.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三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董留忠独任审理。本案定于2024年12月26日14时30分在本院九江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