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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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605民初24307号 原告张云娟与被告佛山市南海区叽呱叽呱贸易商行、南昌县象湖张匠箱包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11-04 16:16:24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24307

佛山市南海区叽呱叽呱贸易商行

本院受理原告张云娟与被告佛山市南海区叽呱叽呱贸易商行、南昌县象湖张匠箱包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告申请书、改期开庭传票。原告以案涉抖音直播间经营者备案信息由佛山市南海区叽呱叽呱贸易商行变更为南昌县象湖张匠箱包行为由追加南昌县象湖张匠箱包行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原告明确诉讼请求为:1.确认原告与两被告的手提包买卖合同无效;2.两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10800;3.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蓝斯艺独任审理。本案原定2024年124日庭审取消,现定于2024年12231430分在本院大沥人民法庭19号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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