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粤0605民初24520号原告杨坤与被告余剑锋、许志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11-04 15:17:04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许志刚

本院受理原告杨坤被告余剑锋、许志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0605民初24520号],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24520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谭龙独任审理。本案定2024年12月9日15时在本院九江人民法庭第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

特此公告。

 

 

十一月四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