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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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605民初24520号原告杨坤与被告余剑锋、许志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11-04 15:16:14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余剑锋

本院受理原告杨坤被告余剑锋、许志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0605民初24520号],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原定于2024年11月13日15时的开庭时间取消,本案另定于2024年12月9日15时在本院九江人民法庭第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

特此公告。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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