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粤0605民初25718号玉凰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哲宇、佛山力汇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开庭

区人民法院2024-10-24 11:40:4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25718号    

李哲宇、佛山力汇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玉凰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哲宇、佛山力汇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25718号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参加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授权委托书、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原告证据材料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佛山力汇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玉凰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资金本金10000000元;2.佛山力汇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玉凰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和违约金至实际偿还全部资金本金之日止(资金占用费和违约金的上限以资金本金为基数,按《资金占用协议》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自2021年10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偿还全部资金本金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5月15日为3823888.89元);3.佛山力汇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承担玉凰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64000元;4.李哲宇佛山力汇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冉晓璇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刘晓霞、人民陪审员李昊阳组成合议庭审理。本院定于202412月13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30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zdqz

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