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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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605民初17847号原告佛山市胶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洋洋、黄秋红、耒阳宏洋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传票)

区人民法院2024-07-23 17:40:48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黄秋红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胶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洋洋、黄秋红、耒阳宏洋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605民初17847号案的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麦上康独任审理。本定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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