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10454号
马军、广州黑马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佛山市达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与马军、广州黑马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10454号的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黄华文独任审理。本案定于2024年6月25日下午2时30分大沥人民法庭十八号室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