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4280号
周健超:
本院受理原告德清华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被告周健超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4280号的改期开庭传票等。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梁哲独任审理,书记员由梁绮莉担任。本案定于2024年6月4日9时00分(原定于2024年5月29日开庭取消)于第四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