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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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605民初4280号原告德清华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被告周健超追偿权纠纷公告改期开庭

区人民法院2024-04-15 16:03:1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民初4280    

周健超:

本院受理原告德清华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被告周健超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605民初4280的改期开庭传票等。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梁哲独任审理,书记员由梁绮莉担任。本案定于202464900分(原定于2024年5月29日开庭取消)第四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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