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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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605民初29445号原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咸阳高新恒润置业有限公司、咸阳融创怡和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裁定

区人民法院2024-01-24 16:13:00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咸阳融创怡和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受理的原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咸阳高新恒润置业有限公司咸阳融创怡和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605民初29445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本案移送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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