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关于责令被执行人
报告违反限制消费令情况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反限制消费令行为惩治力度,确保限制消费制度严格落实,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本院将持续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乘坐飞机高铁、购买不动产及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等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相关线索,通告如下:
一、责令相关被执行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前往案件承办部门就是否违反限制消费令情况进行报告(首批名单详见附件)。
二、相关被执行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到本院的,应于限期届满前联系案件承办人,通过邮寄等方式向本院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具体情况。逾期未报告或进行虚假陈述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三、对于违反限制消费令,且拒不报告、拒不配合调查,情节严重的,本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四、本院设立举报专线(0757-81852666),接收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行为的举报,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在此正告相关被执行人:法律底线不可逾越,司法权威不容挑战!主动履行,积极配合,是当前唯一正确选择。
特此通告。
附:责令报告消费情况人员名单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