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佛南法狮执字第1439号之四
黄祯途:
关于申请执行人郑景佳与被执行人黄祯途、佛山市唯凯贸易有限公司、冯志财、冯玉儿、黄祯服、欧燕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对被执行人黄祯途(公民身份号码:452523197805030637)所有的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虹岭四路33号金棕榈湾地下车库127、128、129、130号汽车位(权利证号:0200330504、0200330506、0200330505、0200330507)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国用(2012)0705903、国用(2012)0705900、国用(2012)0705901、国用(2012)0705899】进行询价评估,现已评估完毕。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2015)佛南法狮执字第1439号评估结果告知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评估结果告知书。(2015)佛南法狮执字第1439号评估结果告知书的评估结论为:经二手房评估系统询价评估,位于:1、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虹岭四路33号金棕榈湾地下车库127号汽车位(权利证号:0200330504)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国用(2012)0705903】的评估价为70122元;2、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虹岭四路33号金棕榈湾地下车库128号汽车位(权利证号:0200330506)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国用(2012)0705900】的评估价为73044.86元;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虹岭四路33号金棕榈湾地下车库129号汽车位(权利证号:0200330505)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国用(2012)0705901】的评估价为73044.86元;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虹岭四路33号金棕榈湾地下车库130号汽车位(权利证号:0200330507)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国用(2012)0705899】的评估价为73044.86元。上述评估价将会作为上述标的物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的起拍价(保留价)。若对上述评估结果告知书存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资产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三月一日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0757-8668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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