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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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605执7991号案件公告评估报告

区人民法院2017-07-13 14:38:18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粤06057991

谢健生、周爱香: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洲支行与被执行人佛山指南针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谢健生、谢紫伟、周爱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对被执行人谢紫伟【公民身份号码:430111197006xxxxxx】所有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三环东路8号西堤国际花园13号写字楼【房产证号:0200307375进行评估,现已评估完毕。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对上述资产作出的深国策评字FS[2017]06001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评估报告。深国策评字FS[2017]06001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的评估结论为: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2017年4月7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552100元。若对上述评估报告存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0757-8668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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